冰岛商务签证所需资料
1、护照原件:需签名且在签证到期后至少有90天有效期,尾页签名,复印首页及签证页。
2、3张护照尺寸(35CM*45CM)、背影清晰的白底彩照
3、签证申请表(填写完整并签名)
4、邀请函原件,并请从冰岛传真一份去使馆,内容包括:
A 抬头,地址,电话,传真,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(如果有)
B 预期停留时间
C 停留原因及日程安排
D 被邀请人的详细信息
E 经济担保证明
5、户口簿原件及完整复印件
6、资金证明:显示过去若干月/年中财政历史的银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
7、申请人在职及准假证明英文原件(可提供4张空白盖章的抬头纸,由我公司制作,如不能提供空白件,请与操作人员联络索取样本。)
8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
9、房产证、车产复印件(如有)
10、结婚证(当申请人已经结婚)
11、机票预订单
12、酒店确认单(包含整个行程)
13、含括整个行程的旅行保险
备注:
1、使馆代表一国的国家主权,签证官有权决定是否为申请人发放签证。
2、使馆只接受完整有序的签证资料,准备了使馆要求的齐全的签证资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签证。
3、使馆有权根据申请人情况要求补交其它资料,并要求申请人按照指定时间前来面试。
4、冰岛驻华大使馆工作时间:星期一 至 星期四 9:00—12:00
使馆传真:+86 (10) 6590- 7801